环境与瞭望黑龙江讯(主任编辑李宣忠通讯员孙福全马春雨 ) 近日,黑龙江省明水县司法局双兴司法所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作用,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耕种引发的邻里纠纷,促使矛盾双方化干戈为玉帛,有效维护了辖区和谐稳定。
姚某某与刘某某两家土地相邻。姚某某家地块靠西,纵深约一百三十多米,在1998年分地时,其地块因靠近道路,存在一条宽约七十公分的“多出部分”。今年春天,刘某某率先进行耕种,却误将姚某某家这条特殊的“龙地”也一并耕种。姚某某发现自家土地面积减少后,多次找到刘某某理论,但双方各执一词,始终未能达成一致,矛盾逐渐激化。
眼看邻里关系濒临破裂,姚某某无奈之下向双兴司法所求助。接到调解申请后,司法所工作人员高度重视,第一时间赶赴现场。工作人员携带专业测量工具,对两家争议土地进行细致丈量,精准还原土地权属边界,用数据说话,为调解工作奠定坚实基础。
调解过程中,司法所工作人员秉持公平公正原则,耐心倾听双方诉求,深入了解矛盾根源。一方面,从法律角度向双方讲解土地管理相关法律法规,明确土地权属和使用规范;另一方面,从邻里情谊出发,以情动人、以理服人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,互谅互让。经过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,双方终于放下成见,达成调解协议,刘某某承诺归还误种土地,两人握手言和,重归于好。
此次土地纠纷的成功调解,是双兴司法所践行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生动体现。一直以来,双兴司法所始终坚持“小事不出村,大事不出镇,矛盾不上交”的工作理念,主动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,将矛盾化解在基层,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,为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司法行政力量。